[山西省高考登录]2009年山西省高考加分、降分投档政策出台

[山西省高考登录]2009年山西省高考加分、降分投档政策出台

  作为一种政策引导,每年高考都会出台一些照顾政策。那么今年高考,哪些考生可以享受照顾?可以享受什么样的照顾?12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就此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生源不足时,第一志愿报考水利、地质、矿业、海洋、气象、石油院校者可降5分投档;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者可降低10分投档;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者可降低10-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残疾军人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投档时可加5分,达到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或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含)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比赛的原始成绩)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在省级招委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省招考中心明确规定,同一考生,不管符合多少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会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加分。

  来源: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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