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曼公司使用说明|纽曼公司使用42套盗版微软软件被判侵权
纽曼公司使用42套盗版微软软件被判侵权案情概要:纽曼公司是国内一家比较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12月,微软公司因该公司使用多种微软盗版软件的行为向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进行投诉。2010年7月,行政执法总队对纽曼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金26,000元。然而此后,纽曼公司仍然拒不整改其侵权行为。在多次磋商无效的情况下,微软公司于向北京一中院提起民事诉讼。2012年1月1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纽曼公司非法使用42套MicrosoftWindows和MicrosoftOffice系列软件的侵权行为成立,依法判令纽曼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微软公司支付赔偿及诉讼费用共计人民币41万余元。
专家点评:该案是微软公司针对企业最终用户盗版在京提起诉讼并由法院做出判决的第一例案件。企业最终用户盗版是最普遍、最常见的盗版形式。用户购买一套正版软件的许可后只是获得在一台电脑上使用软件的权利,如果用户同时在多台电脑上安装使用,该行为就违反了许可协议,构成了对软件著作权的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