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卡|市民在自家门口装摄像头防盗 邻居告其侵犯隐私

市民卡|市民在自家门口装摄像头防盗 邻居告其侵犯隐私

南都讯记者海鹏飞实习生陈琳通讯员杨美满为防盗,广州市民吴某在自家门口上方安装了摄像头,因能拍摄到邻居家门口,被邻居莫某、张某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告上法庭。近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要求吴某拆除该摄像装置。 
吴某住海珠区工业大道北路,与莫某、张某等人是邻居,三人三间房屋门口相隔约10厘米。去年12月21日,莫某、张某诉称,三人房屋结构挤迫,门与门之间隔得很近,吴某私自在共用通道上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并24小时监控摄像,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请求法院判令吴某拆除摄像头,作出书面检讨及赔礼道歉,并赔偿两人精神伤害、身心伤害损失各1000元。 
法官现场走访发现,吴某房门外的摄像装置装在门上距天花板约20厘米的位置,不仅能拍到自家403房的门口,还能拍摄到404房的门口,以及402房门口的一部分。 
庭审中,吴某辩称安装摄像头仅为防盗和维护自身安全,并没有监控邻居,法律并未明确禁止私人在自己的房屋产权范围之内安装摄像头,安装时莫某、张某没提出反对意见,之后他屡遭两人恐吓。 
近日,海珠区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为达到防盗的目的,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安装摄像装置,但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摄像头怎样调试都不免拍摄到他人的门口,这给莫某、张某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法院判决吴某拆除房门口上方的摄像装置,但未支持精神损害索赔。

本文来源:https://www.oubohk.cn/lishi/161767/

市民中心 市民之家
  • 相关内容
  • 热门专题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 Copyright @ www.oubohk.cn 教育资讯网-中高考资讯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7136666号
  • 免责声明:教育资讯网-中高考资讯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并不带表本站观点!若侵害了您的利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48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