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论文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论文(合集6篇)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全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打好防范化解风险的主动仗,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论文(合集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论文

  我市生态禀赋优越,当以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要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积极探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新模式。一方面筑牢沿黄控导工程连接线、黄河大堤、幸福渠及幸福路“三条防线”,大力实施黄河河道与滩区综合修复提升治理工程,实现黄河岁岁安澜,并持续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另一方面深入挖掘域内黄河文化,建设黄河国家公园,打造黄河文化标志性旅游目的地,以达到确保黄河安全、改善黄河生态环境、提升经济效益共赢目标。

  二要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打造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示范城市。深入践行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加强系统谋划,强化生态保护,聚焦大气、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精准防治大气、水、土壤等污染,统筹推进造林绿化、空气质量、水土环境等全域提升,美化城市环境,将新乡建设为宜居、宜业、宜养、宜游的生态之城。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生态绿色发展,通过构建高端平台,引进尖端人才,掌握核心技术,加强清洁绿色环保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积极推进静脉产业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将新乡建设为国内重要的绿色低碳能源基地。

  三要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实现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渐次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同时结合我市各地特色与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无污染、环境友好、可循环利用的特色生态产业,如生态旅游等,持续培育壮大现代农业,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切实提高农村人民群众收入,让村民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要做精、振兴文旅产业,实现文旅产业与生态环境融合有机发展。依托我市独特人文旅游资源,充分挖掘牧野文化、比干文化、书院文化、宰相文化等文化资源,利用我市当地的共工、姜尚、毛遂、张苍、邵雍、孙奇逢等历史名人资源以及史来贺、郑永和、吴金印、裴春亮等先进群体资源,构建新乡文化体系,并将其融入黄河故道、湿地以及南太行山水风光等自然生态资源之中,讲好新乡大地上的“黄河故事”“太行故事”,进行综合深度系统开发,树立我市文旅、生态品牌,培育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第2篇: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论文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战略布局之一,这高度说明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发展生态文明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同时,建设生态文明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需要国家整合社会力量一起努力,共同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寻找出路。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必然性;出路探析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明确提出“五位一体”的战略部署,这充分表明了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更高水平的文明形态,它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它以全人类的整体利益和发展为出发点,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追求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协调发展,最终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12。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的战略部署之一,这充分表明我们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我们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一次升华,同时也揭示了发展中的生态问题已不容忽视。

  一、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性

  1.建设生态文明是当今国际社会谋求新发展的必然趋势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经济飞速增长,综合国力得到显著提升,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人口膨胀、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能源短缺等问题亟待解决。另一方面,长期形成的经济结构性问题和粗放的发展方式仍未彻底改变,造成经济增长以较大的破坏资源环境为代价,自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方针以来,我国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效,但总体上还没有转变“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率”的增长方式。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只有解决了生态问题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在国际背景之下,世界资源环境问题总体严峻,环境恶化威胁到各国经济发展,全球变暖、环境污染、臭氧层破坏、极端天气、物种灭绝等环境问题频发,这些环境问题已经影响世界经济的发展和走向,国际社会都在积极倡导解决环境问题的措施,寻求经济发展的新出路,力求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实现GDP的绿色增长,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新道路已经成为国际新趋势。

  2.建设生态文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我们国家在发展的初期继承了西方工业化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付出了牺牲资源环境的代价。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充分表明我国不能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走出一条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生态文明作为社会文明的生态化表现与科学发展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强调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中国政治论文)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人类自身是生态文明的建设主体,人类决不是消极地向自然回归,而是积极地与自然实现和谐,着力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生态问题,创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3.建设生态文明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命题,明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究其本质和建设生态文明是一样的,旨在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部分,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的基础,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是以自然环境为前提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他方面的实现,都必须建立在人与自然协调的基础上,处理不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任何社会文明都难以为继,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383只有生态文明高度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源泉不断。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出路探析

  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实施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它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消费观念、提高公民参与意识等多个方面。中国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所作为乃至做出历史性贡献,必须借鉴西方发

  达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有益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实际,调动公民的积极性,共同建设生态文明。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

  首先,明确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干预职能,政府监督污染者改变行为,减少对资源的破坏,以达到社会所期望的环境保护水平。具体措施是多方面的。例如,第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集约化环保之路,合理利用资源,科学合理规划,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利用可再生资源和研发新能源;第二,调整产业结构建设生态产业体系,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化,增加科技成分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鼓励无污染的新兴行业和生态旅游业的发展;第三,为资源立法,建立完备的环境保护体制,明确各方面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义务,有效地管理环境。

  其次,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西方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建设生态文明、发展循环经济、走生态化之路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尤其德国、日本、美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成就比较突出,这些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成就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德国在发展生态文明方面,注重环境教育,为资源立法提供法律保障,发展环保产业,超额完成国际环境条约的义务;日本把建立循环型社会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严密立法明确责任主体,采用综合性的调整机制促进国民循环型生活方式的建立;美国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治理环境工作注重多元的区域规划,保护大面积国家森林公园和恢复森林,田纳西河谷就是美国生态建设的成功典型;其他国家如法国禁止采挖原煤、北欧国家积极推行自行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等举措,这些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积极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中国目前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我们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另一面,努力克服传统观念的束缚,结合中国实际探索适合中国的经济发展之路。不同制度不同文化对生态文明的建设所做的努力,都是致力于人类的整体发展的。中国能否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成功,从目前的和可预测的量来看,政府的作用是关键的,是中国走向生态文明的核心保障174。

  2.转变公民消费观念,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首先,倡导公民转变传统消费观念,践行绿色消费模式,传统的消费模式片面追求个人利益、拜金主义、铺张浪费、追求面子工程,过度消费,这种消费模式严重浪费资源导致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生态文明要求我们持可持续的绿色消费模式,倡导一种既符合物质生产的.发展水平、又符合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既满足人的消费需求,又不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消费观念,改变过度消费、铺张消费等不合理的消费模式。我们在建立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新的生活方式时可以借鉴一些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倡导的“3R”消费模式(Reduce—资源利用减量化、Reuse—产品再利用、Recycle—废弃物再利用),以此为基础,逐渐使公众养成绿色的消费新观念,将适度消费合理消费内化于心,促使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新模式,只要我们养成了科学的生态消费观,那么消费会作为一种新的推动力带动经济的绿色增长,生态文明建设必将成就斐然。

  其次,提高公民参与意识,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生态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离不开公民的广泛参与。而目前的环保现状,主要还是靠国家政策执行,民众参与远远不足。今后我们致力于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环保,形成“全民环保”的局面,进一步明确政府、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在推行环保的过程中,首先,我们要尽量避免拘泥于形式的作风,环保不只是在环境保护日简单地敷衍了事而应是立足于全民的持续的、稳定的、渐进性的工作,我们不仅要环保日还要环保周环保年,切实将环境保护融入每个人的生活,在生活中将社会大众的环保力量发挥到淋漓尽致。其次,加强基层宣传与交流,发挥公众的影响力,公众是一个潜在的环保主力军,但作为环保主体力量的我们对于环境保护还有很多认识欠缺,例如很多人仍不能准确地将垃圾分类,公共场所的分类垃圾筒形同虚设,这就需要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与交流。在中国走向生态文明的进程中,公众只有积极主动,更好地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将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观牢记于心,在观念的指导下,广泛参与环境保护活动,那么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势必瞩目。

  当前中国,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公众的环境参与意识也随即普遍高涨起来,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我们可以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发挥中国特色同时发挥公众、基层群众团体以及各类环境非盈利性组织的环保能力,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建设生态文明。

  参考文献:

  王宏斌。生态文明与社会主义.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

  王信建。建设生态文明与治沙防沙工作的思考.中国林业经济,2008,(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83

第3篇: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论文

  摘要:生态文明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以造福自身的过程中,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而提出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逐步加快,各种资源、环境的压力变得越来越突出。只有加大对环境保护,树立牢固的生态文明观念,才能使人类文明向着高层次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标志着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党对坚持文明发展道路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努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不断发展。

  关键词:生态文明;文明建设;环境保护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市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环境保护与建设隐患大、矛盾突出,生态文明及环境建设任重而道远。

  一、生态文明的基本特征

  首先,生态文明体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人与自然作为地球的共同成员,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生态保护意识逐渐成为了大众文化,其价值观从以前征服自然、人定胜天等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转变。

  其次,生态文明的目标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的前提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随着环境污染侵害事件的逐年上升,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就显得更加重要。

  再者,基于目前世界人口众多,生活物资稀缺的现状,生态文明建设是长期艰巨的任务。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双重任务和巨大压力,一方面要保证人民生活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要坚持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和主要内容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时,不仅提出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而且指出要“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思想。这充分表明并确定了生态环境对于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基础性地位,也表明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注重环境保护和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努力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这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

  三、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对策

  (一)加强教育和学习,树立科学的自然观和发展观。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平等和谐的统一关系,我们必须把对自然的合理开发和积极保护统一起来,吸取教训,把促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与保证未来持续发展统一起来。过去“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实践已经证明了其不合理性,将会为子孙后代带来惨痛代价。

  (二)支持文化创新,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建设生态文明,要建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化,通过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森林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物文化等生态文化,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道德观,并渗透到社会、经济、法律、政治、伦理等领域,为经济社会的生态化发展给予支持。

  (三)发展现代循环经济。

  发展现代循环经济就是实现国民绿色经济,解决经济增长和生态破坏之间矛盾的有效出路。现代的循环经济,包括从源头预防污染物产生,从消费降低废物排放,从处理增加利用效率等多个方面。这就要求改变传统工业生产中的“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高污染”,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充分认识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努力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积极淘汰落后生产技术,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实现结构节能。大力提倡生态科技,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树立正确消费观,节能减排

  人们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杜绝浪费。这要求人类摒弃过度挥霍性消费的享乐主义,而主动以实用节约为原则进行适度消费,崇尚精神和文化的享受。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间的物质交换,使得生产消费的消耗最小。资源的使用和环境的破坏都基于人类的欲望,因此以节俭满足基本生存需要为目标的适度消费必定能够大幅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生态文明是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环境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以可持续的社会经济政策为手段、以致力于构造一个人与自然发展为目的的文明形态。它代表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走向,生态文明建设所追求的是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的和谐。当前,中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许多国家发展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在这个重要阶段,一定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的关系,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处理好经济增长同资源、环境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处理好物质文明建设同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由此可见,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既是基于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资源环境保护压力不断加大的新形势而做出的战略决策,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缓解生态环境压力、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建设生态文明,既有利于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既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又反映了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大计,具有极其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们要自觉向公众宣传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发展观;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环境、资源意识;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资源,爱护社会上的一草一目等。

  参考文献:

  [1]雷毅.生态伦理学[M].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2]刘湘溶.生态文明论[M].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

  [3]胡锦涛.十七大报告,2007-10-15.

第4篇: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论文

  摘要:农村环境治理既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农业生产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是农村环境面临的两个突出问题。其治理的制度困境主要在于: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滞后;城乡二元主义的体制障碍;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存在误区。生态文明建设视阈下农村环境治理的路径选择为:政府维度:强化立法监管、政策激励以及财政补贴;企业维度:加强外部控制与自我规制;农民维度:提高环保意识以及支付意愿。农村环境治理的宏观视角是必须坚持生态农业发展模式。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环境治理;生态农业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农村环境治理既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就生态文明建设视阈下的农村环境治理问题做了初步探讨。

  一、当前农村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观当前农村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笔者认为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一)农业生产污染

  首先,化肥、农药被大量滥用。

  首先,化肥、农药被大量滥用。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为了提高农产品的产量,曾经大力鼓励农民施用化肥和农药,尤其是进入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的农业生产方式由传统的“低能耗、低污染”的生态农业逐渐走向“高能耗、高污染”石油化工农业。尤其是近些年来,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农民普遍缺乏科学指导和绿色生产的理念,化肥、农药被大量滥用,大量的重金属、酸、碱、放射性元素、有机农药和化合物渗入土壤,严重污染了土壤和地下水。根据2019年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中的数据得知,从2005年到2018年,我国农用化肥施用量从4766万吨增加到了5653万吨,增加了887万吨,平均每公顷施用量超过340千克,比国际公认的化肥施用安全上限225千克/公顷,增长了115千克/公顷;农药使用情况也一直在增长,从2004年的128.6万吨增加到2013年的180.77万吨,再到2018年的150.36万吨,虽然有所回降,但依然处于较高水平[2]。大量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富集在土壤内,久而久之会超出土壤自身的自净能力,破坏土壤自身的结构和功能,最终影响土壤肥力,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威胁人体健康,对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其次,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蔓延。一些城市在资本逻辑的诱导下,将大量的工业污染转移到农村。这些来自城市的工业污染物往往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要对这些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净化处理,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还需要高额的资金投入。对于经济发展远远滞后于城市的农村地区而言,为城市污染买单,早已超出了其自身的环境负荷和经济实力。长此以往,农村地区将陷入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循环式贫困”的窠臼之中。再次,乡镇企业落后的传统生产方式。在实现农村现代化及其城镇化的历史进程中,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委实撑起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明日之星。但不无令人叹息的是,囿于有限的经济氛围、基础设施和管理水平,乡镇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技术起点低;资金投入主要集中于造纸、印染、化工等“低技术、高污染”的领域;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管,乡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向水体、土壤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染物、废弃物;加之农村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的落后与缺乏,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难以得到妥善的净化和清理,致使农村地区的水污染对农民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从2000年的81600万吨增加到2017年的331592万吨,增长306.4%[3]。当前我国“癌症村”数量不断增加,已经超过247个,涵盖了27个省份,主要源于附近的化工厂、印染厂、造纸厂等企业生产的污染废水排放所致[3]。

  (二)农村生活污染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户聚居愈益集中,城镇化趋势日趋增强。但不少地方的农民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缺乏,只顾关注与自身利益相关的环境状况,而对诸如随手丢弃农药瓶、随意倾倒动物粪便,马路、沟渠等无确定权属的公共领域则随意排放废水废渣、堆放生活垃圾。究其上述现象形成的原因主要为:一是囿于农村聚居点的环保硬件设施远远滞后于城市,甚至在不发达地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根本未予以配套。二是农民自身形成已久的不良生活习惯,同时在农村环境治理中这一群体也尚未将环境保护这一理念自觉转化为行动并努力践行。根据数据显示,2018年,农村污水排放量大约为230亿吨,比2017年的214亿吨同比增长7.5%[4]。这些污水排放较为分散,随着雨水冲刷,进入地表径流、湖沼、沟渠等地下水体,造成农村地下水严重污染。三是随着农村畜禽养殖业的日渐规模化、集约化,尤其在人口密度较大的城市周围的农村地区,大型养猪场、养鸡场、牛场数量众多,畜禽粪便污染亦已成为农村环境的又一重要污染源。

  二、农村环境治理的制度困境

  农村环境所具有的公共产品特性、强外部性、地域性及公共产权属性决定了环境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从全国目前情况来看,农村环境治理的制度困境主要表现为如下方面:一是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滞后。环境规制作为一种均衡各主体利益的杠杆,是国家进行环境要素保护和环境公共产品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毋庸讳言的是,多年来无论是环境立法还是环境执法层面,国家都把更多的资源倾注在城市环境的保护上,而对农村环境保护则有所忽视,至今我国尚未制定一部有关农村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方面的综合性、专门性法律。正是在这人为的制度性倾斜语境下,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处于悬浮的状态,无法为农村环境保护提供切实有效的制度支撑。退一步讲,即使在某些领域有所立法,也往往是由于其与农村发展的价值判断不相符合而被搁置一旁,或是因其实践性不强而被作为粉饰门面的点缀物。譬如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噪声污染等方面的防治标准设计主要是针对城市的,故与农村的现实语境不相适应。二是城乡二元主义的体制障碍。通过均衡性制度设计促进城乡环境公共产品的均等供给是环境正义的应有之义,也是破除城乡二元主义桎梏、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但如前所述,不无遗憾的是,国家在农村环境治理中长期依循城乡二元主义的制度逻辑,立法资源、执法资源、财政投入甚至机构的职能设定都统统倾向于城市的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在立法上具体表现为“城市中心主义”、“工业中心主义”,人为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利益置于两套截然不同的标准之下,割裂城市与农村之间天然的利益联结纽带,并在非均衡的实践逻辑下将整个社会的资源向城市倾斜,致使农民的环境权益被边缘化。换言之,无论是从纵向还是横向分析,农村的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被置于国家环境规制的序列末端。城乡二元主义的立法偏差、政策偏差在很大程度上对农村和农民的平等权利置若罔闻。尤其是当前环境执法机构在农村基层仍未建立,执法与立法之间断裂,致使日益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与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缺位,农村环境监管基本处于真空状态,加之农民的环保意识不强,于是种种负面因素的交织即为农村环境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三是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的误区。诚然,目前我国虽已建构起以《环境保护法》为主轴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但由于缺乏责任条款的威慑,政府往往本能地将大部分的注意力集中到发展经济、吸引投资上,无暇顾及对环境风险的规制。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是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最为重要的两项指标,这两项指标与官员的仕途升迁紧密相连。因此,地方官员往往根据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有选择性的完成那些明确的、可量化的、带有“一票否决”性质的“硬指标”。而所谓“硬指标”的完成,则往往又是以牺牲环境和破坏资源为代价的。正是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存在的偏差,造成地方官员将缺乏准确性、有效性的统计数据用于粉饰农村环境治理的努力,从而阴差阳错地助长了农民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政治冷漠和不信任感甚至是合作的抗拒。

  三、生态文明建设视阈下农村环境治理的路径选择

  在2015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曾就如何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作出了顶层设计:即要尽快建立起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制定和完善与其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化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以及无害化,鼓励农业生产使用可降解农膜等;要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制度;要健全化肥农药包装物以及农膜回收贮运等加工网络;要实行财政和农村集体补贴、住户付费、社会资本参与的投入运营机制,加强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扶持措施,培育和发展各种形式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市场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县乡两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要统筹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充分考虑到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治农村污染[5]。笔者认为,农村环境的治理,需要政府、企业、公众的协同参与和共同努力,具体如下:第一,政府维度:强化立法监管、政策激励以及财政补贴。农村环境立法是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制度导向,是避免农村环境治理“无人治理”、“无人担责”、“无人问津”的根本性措施。政府应当加快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推进生态农业的发展,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都通过制定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有效管控。在美国,水污染的防控是农业污染防治的主要阵地。美国各级政府共颁布超过数百部法律法规用于保护水质,并辅以一系列的政策实现对水质的管控,如1965年颁布并于1987修订的《水质量法案》、1972年颁布的《联邦水污染控制法案》,以及1977年实施的《清洁水质法案》等。日本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在循环型农业的发展理念下,相继制定并颁布了《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农药取缔法》《土壤污染防止法》《有机农产品蔬菜、水果特别标志准则》《有机农产品生产管理要点》等政策。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资金投入比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环境治理的广度和深度,构建农村环保的基础设施体系是遏制农村环境进一步恶化的基础工作,也是建设公共服务体系的内在要求。在财政预算中设置专门的款项用于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如日本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农村集落排水工程”建设、德国政府出资大力支持生态农业发展等。同时,补贴、税收、贷款等外部环境成本控制政策措施是促进农村环境治理的有效手段。尤其是经济激励手段也是发达国家用于控制农村环境污染的常用措施,譬如丹麦对农药的施用、畜禽粪便的排放实行征税政策。此外,政府可以积极开展生态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如农药化肥的施用技术、农业废弃物管理措施等;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扶持、税收减免或信贷优惠等经济激励措施扩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补贴等。第二,企业维度:加强外部控制与自我规制。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遵循的是“资本逻辑”,其为了实现自身利润的最大化,往往借助法律法规的漏洞和政府监管的疏忽将环境内部成本外部化,如将尚未处理过的污染物直接排到公共的河流、沟渠甚至土地中。因此,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必须明确企业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中的责任边界,严格实践“污染者付费”以及“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外部控制。企业的自我规制则是指企业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放弃最小抵抗路径这一传统行为逻辑,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这一社会责任。譬如排污企业主动采用诸如ISO14000这样严格的环境标准或者提高自身对污染治理的支付意愿,投入更多的资金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将被动治污内生为积极治污;又如企业积极致力于企业文化建设,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主动履行污染防控和治理的责任,合理克制自身对损失的厌恶与对利益疯狂的追逐等。第三,农民维度:提高环保意识以及支付意愿。农民作为农村环境的污染者和受害者,在掌握污染源的信息上具有天然的优势。但在现实语境下,许多农民囿于自身文化素质、环保意识以及经济能力,常常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置若罔闻。因此,加强对农民环保共识的培育,首先能够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发挥非正式规范的内在约束力,促使其在日常生活中减少生活垃圾的随意倾倒,减少农药、化肥、地膜和塑料袋的使用,减少秸秆和垃圾的焚烧等行为;其次,有助于环保政策在农村的高效率执行。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可以增强农民对自身环境权益以及对子孙后代环境权益的维护,在思想和行动上由内而发地实践政府环保政策。再次,有助于促进村民在维持自身领域环境权益的同时,加强对周边可能威胁其生存和发展环境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这不仅减少了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监管成本,也有利于督促市场主体环境保护义务的履行。与农民环保意识的匮乏相比较,农民对农村环境治理的支付意愿是严重制约农村环境治理的实际绩效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农村环境治理的内生动力,农民作为农村环境的污染者与受害者是农村环境治理的天然主力军,在一定程度上农民的收入与其环境治理的支付意愿之间成复杂的正相关关系。在发展生态农业的基本框架下,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破解农业自身发展遭遇的压力与瓶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对农村环境治理的支付意愿是应对农村环境污染新常态的现实选择。以上是笔者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微观视角分析,从宏观审视的话,我们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坚持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国内外相关经验表明,生态农业是一种较少依赖化肥、农药、激素和添加剂的“低污染、低耗能、高效率”的农业发展模式,其运作机理是借助完整生态系统内的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实现资源的多层利用和生物互利共生。生态农业客观上要求适度规模和集中统一管理,各农村地区可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环境采用家庭农场模式、“公司+农户”模式、专业合作社与土地股份合作、土地信托模式等经营模式发展生态农业。将生态农业的发展与多元共治相结合,即在食品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大环境下,需要农户承担起为全社会生产安全农产品的责任,而消费者尊重农户并且为农产品支付应有价格,政府积极提供政策激励和资金扶持,企业有良心地履行社会责任。农村环境治理模式的选择、建构以及展开路径,既是对前人经验的总结与借鉴,也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敢尝试。激发多元共治模式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正面效应,规避因压力型体制引发的风险,使政府、市场和社会成员之间形成良善互动,实现农村环境治理从“良治”到“善治”的进阶,无疑是农村环境保护与农村经济发展实现跨越的前景所在。

  参考文献:

  [2]符明秋,朱巧怡.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现状及对策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2021,(4):43-51.

  [3]石方军.我国“癌症高发村”的产生时间、空间分布及影响因素究[J].医学与社会,2020,(2):70-73.

  [4]蓝寿荣,何雪峰,郑盼.农村环境污染中农民维权难问题的治理对策[J].长江大学学报,2014,(3):73-78.

  [5]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EB/OL].

第5篇: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论文

  摘要:生态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协调发展、互利共生,人们积极开展生态建设、充分享受生态成果的高度文明的社会形态。生态文明是生态社会的最基本标志,具体表现为生态原则成为资源配置基本依据,生态生产成为社会生产基本内容,绿色消费成为社会主体消费方式,生态法制成为社会基本行为准则,生态意识成为社会主流观念。

  论文关键词:生态社会;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社会是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协调发展、互利共生,人们积极开展生态建设、充分享受生态成果的高度文明的社会形态。作为人类文明进化的最高台阶,生态文明社会(可简称生态社会)是我们人类尚未达到的一种理想的社会境界。积极开展生态社会研究,弄清其特征标志,有助于推进生态社会建设。

  总体上说,生态文明社会的基本标志就是生态文明。具体而言,生态社会的基本标志至少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生态原则成为资源配置基本依据

  在工业社会,市场原则被证明是资源配置最有效的手段,但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市场失效的现象日益严重。作为由工业社会进化升华而来的生态文明社会,一方面还须借助等价交换、利润最大化、优胜劣汰等市场资源配置原则,另一方面必须增加生态原则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依据,化解市场配置原则下市场失效的问题。

  生态文明社会资源配置生态原则的主要内容大致有五项:

  1.生态平衡原则。资源配置的生态平衡原则是指社会资源配置不破坏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和运行的稳定状态,至少不剥夺生态系统应对外来干扰进行自我调节恢复原初稳定状态的能力。依据生态平衡原则进行资源配置有利于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巩固社会发展的生态基础。自然生态平衡条件下能够达到生态产出的最优化,但常常不是经济产出的最大化,而最大限度地保持自然生态平衡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

  2.环境安全原则。资源配置的环境安全原则是指社会资源配置不破坏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系统的相对稳定与协调,至少不剥夺自然环境系统应对外来干扰冲击的自我调节和恢复能力。这里的自然环境系统主要是指人工生态系统,也包括与人类生存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自然生态系统,如农地、森林、牧场、工厂、村落、城镇等次生环境,涉及土壤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以及全球气候等,实施环境安全原则有利于经济有效增长、促进经济效率提升、消除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生态恶化与环境退化问题、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3.资源节约原则。这一原则是指社会资源配置符合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循环利用要求,做到不可再生资源的节俭节制使用,可再生资源的充分开发、合理使用。实行资源节约原则能够最大限度降低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的干扰冲击,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意义的资源节约立足于生态平衡环境安全,经济意义的资源节约追求效率提高效益增加,两者既相契合又有矛盾,生态文明社会强调前者的前提地位。

  4.协调进化原则。这一原则是指社会资源配置能够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相处、协调发展、共同进化、互惠共赢。落实协调进化原则,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文明社会发展进化的本质要求。

  5.永续发展原则。永续发展原则是指社会资源配置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系统平衡的现实需要,又能符合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长远协调和谐、发展进化的要求。贯彻永续发展原则,有利于解决传统发展模式下日益严重的代际不公平问题,推动生态文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生态生产成为社会生产的基本内容

  生态生产是指为维护生态平衡和环境安全、消除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负面冲击所进行的生产,其成果即生态产品一般以生态平衡的恢复与维持、自然环境的改善与保护、生态资源的维护与增加、环境污染的治理与消除等形式呈现。在社会生产方面,生态文明社会与工业社会的显著不同,在于除了依然存在规模庞大的物质产品、服务产品生产以外,生态产品生产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基本内容。这是因为人类社会的高度发展构成对生态平衡的巨大冲击、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严重威胁,必须通过调整社会生产结构、增加生态产品生产加以补偿。

  生态文明社会生态生产的发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生态产品在社会产品中占据重要地位。社会产品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物质产品,它通过对物质资料的加工制作形成使用价值,满足人们的物质消费需要;一类是服务产品,它借助物质资料手段提供各类服务,满足人们生产生活服务需要;再一类就是生态产品,它通过对生态环境的维护保养形成生态价值,促进生态平衡和环境安全。前两类产品生产都建立在人类对大自然索取的基础上,随着索取强度的提高必须要有适当的方式途径进行回馈补偿,生态产品生产正是人类回报补偿大自然的最佳途径,正因此,在生态文明社会,生态产品成为社会产品中具有特殊功能作用、无法替代、不可缺少的基本产品,其规模、种类也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对生态环境的更高要求而相应扩张。

  2.生态产业成为社会最基础的前提产业。社会产品结构的调整必然要求社会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在生态文明社会除了传统的或经过生态化改造的一、二、三次产业以外,生态产业将成为社会的基础性、前提性和标志性产业。生态产业是以生态平衡和环境安全为产业目标的专门产业,内部又包含污染治理业和生态资源培育维护业两大产业,前者专司污染减排和受污染环境治理之职,后者专指修复、维护和培育生态资源,促进地球村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基础性产业。

  三、绿色消费成为社会主体消费方式

  所谓绿色消费,是指人们在环境友好理念指导下所进行的有利于资源保护和生态平衡的、或者不至于恶化资源供求关系和生态环境的最终消费。绿色消费有以下显著特点:

  1.绿色消费是一种减量型消费。一方面,绿色消费注重减少资源消耗量,放弃传统消费大量消耗资源、追求最大限度物欲满足的奢靡倾向

  和极端做法,转而采用适度消费以谋求足够程度的满足和多方面的满足。另一方面,绿色消费强调减少废弃物的排放量,通过减少浪费、减少资源消耗、循环式消费及废弃物的再消费以及消费排泄物向社会排泄物处理业集中,减少消费过程的废弃物排放量,不让消费排泄物进入自然生态系统。

  2.绿色消费是一种综合效用型消费。绿色消费效用由直接效用、间接效用、宏观效用、长期效用等多种效用构成。其中,直接效用包括人们消费产品和服务获得的特定需求满足,因采用循环消费、再消费、减量消费方式节约消费成本获得的收益需求满足,因采用绿色消费方式对生态环境保护有所贡献而获得的心理满足;生态环境因绿色消费方式而直接得到的维护、改善(如人们化废为宝,对废弃物的消费直接减轻了环境压力;人们参与植树种草治沙等体验性休闲、旅游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改善),等等。直接效用是人们采用绿色消费方式的主要动力。间接效用主要指绿色消费方式因节约资源、减少排放而最终对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平衡所产生的有利影响,它与某一项具体的绿色消费行为并不直接挂钩、对应,具有一定的曲折性、隐蔽性。宏观效用是指绿色消费的积极效用是由众多的绿色消费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某个人、某一次、某一项、某一局部的绿色消费仅产生有限的积极效用,但要取得积极的宏观效用必须从自己、从局部、从现在做起。长期效用是指绿色消费的效用除直接效用以外,其他效用的取得往往要经过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而绿色消费的效用也会持续相当长的时间。绿色消费的综合效用,是人们从理性高度选择绿色消费方式的原因。

  3.绿色消费是一种可持续型消费。一方面,绿色消费为当代人的后续消费预留资源,也为后代的消费预留资源,有利于保持资源利用的持续性;绿色消费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人类生存环境、生活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另一方面,绿色消费对绿色产品的`追求,促进了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的营造和生态文化建设,从而促进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人们的可持续消费提供生态环境基础。这些特点说明,绿色消费符合生态文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要求,能够兼顾人类福利水平提升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双重要求。也正因此,在生态社会绿色消费能够取代传统消费方式,成为社会的主体消费方式。

  四、生态法制成为社会基本行为准则

  工业社会,人们按照市场法则和经济法制行事,经济利益是决定人们言行的内在动力,在经济规律这根看不见的指挥棒的指挥下,人们在经济法制划定的界线内从事生产经营分配消费等经济活动,以及其他社会活动。而在生态文明社会,人们不仅从事物质产品、服务产品的生产消费,还要从事生态产品的生产消费;不仅追求经济利益和经济价值,还要追求生态利益和生态价值。因此,人们的社会活动不仅要遵循经济规律、经济法制,也必须同时遵循生态规律、生态法制,而且应该更加强调遵循生态规律、生态法制。目前人们制订的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都是立足工业社会,从传统经济社会的视野出发,依托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所规定的行为规范,这些法律规范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严格意义上说,这些环境保护法律规范还无法充分体现生态文明社会生态理念的精神,无法完全适应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的更高要求。尤其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我国),为加快追赶步伐,环境保护往往要向经济发展让步,导致生态法制常常形同虚设。

  作为生态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生态法制至少具有如下四方面特征:

  1.以巩固、发展生态文明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生态法制建设跳出传统工业社会窠臼,立足生态文明社会来进行,从而遵循全新的指导思想,设定全新的建设目标,确立全新的法制原则,建立相应的内容框架。

  2.很好体现生态规律的基本要求。体现生态规律要求是生态法制建设的核心,只有充分体现生态规律要求,生态法制才能很好反映其价值取向和行为导向,发挥促进生态平衡、推动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

  3.努力借助经济规律的运行机制。生态文明社会经济规律仍然是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律之一,指导和左右着人们的行为。生态法制建设不仅不排斥经济规律的作用,还必须努力注意与经济规律的协同契合,借助经济利益的推动促进生态法制的落实。在经济目标与生态目标出现矛盾的情况下,从有利于生态社会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出发,寻求合理的立法司法平衡点。

  4.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同进化原则。生态文明社会的发展目标是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同进化,既要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努力提升社会福利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又要贯彻生态和谐原则,确保生态平衡和环境安全,人与自然两者不能偏废。因此在生态法制建设中要防止出现两个偏向,一个是片面的极端人类中心主义倾向,另一个是极端生态主义倾向,做到以人为本,兼顾双方。

  五、生态意识成为社会主流观念

  生态意识是指人们了解生态规律、尊重生态价值、努力追求生态平衡、积极参与生态建设的认识状态和思想倾向,其核心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它是人们自觉开展环境友好活动、采取维护生态平衡行动的内在动力。工业社会经济意识是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观念,人们围绕经济利益这个核心从事经济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经济效益成为衡量经济活动乃至其他社会活动成败得失的主要标准,最终导致工业社会的畸形发展。生态文明社会作为在对工业社会扬弃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全新社会发展阶段,也必然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全新社会观念,用以指导人们的言行。作为社会主流观念,生态意识不仅受到社会舆论大力推崇,也受到政府、公民、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各方的充分认可肯定,还是各类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成员的行动指针,落实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成为体现生态社会文化特征的核心理念之一。

  生态意识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认识层面,具有对自然生态、生态平衡、环境安全、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理解和把握,对自然生态及其价值的尊重,对生态规律、生态机制的认识和掌握。

  二是行动层面,对生态价值及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认识内化为推动人们采取环境友好行为的动力,人们将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看作是一种崇高的行为,不惜付出某种代价去付诸实施。高水平的生态意识应该是这两个层面的有机统一,仅有认识没有行动,说明认识难免肤浅;仅有行动没有认识,很难保证行动的自觉和持久。

  根据上述五方面标志的全面、显著程度,可以将生态文明社会划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如生态社会初级阶段、生态社会中级阶段、生态社会成熟阶段或高级阶段等。

第6篇: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论文

  摘要:我国目前面临着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的严峻现实,针对这种情况,中央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战略。本文正是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探究村屯绿化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村屯绿化

  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它要求人与自然要和谐,社会要可持续发展,为后人留下更多的生态资产。而村屯绿化工作既是响应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路径,更是提升村屯绿化覆盖率,改善农村居民生态环境的强力措施。

  1村屯绿化工作的必要性

  村屯环境长久以来一直是污染治理与环境监管的死角,几乎处于“自治”状态,再加上污染治理措施、设施以及公共环境服务远远无法满足村屯现实需要,进而造成村屯环境状况不佳。因此开展村屯绿化工作[1],绿化、美化村屯环境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此外,开展村屯绿化工作,也是各级林业局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地方生态效益发挥的强力保障,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强大助力。

  2村屯绿化工作建议

  2.1转变旧观念,确立新理念

  村屯绿化工作需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按照建设生态良好、生活富足的文明社会要求,将村屯绿化作为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农村的重要内容来抓。首先,确立村屯绿化新理念[2],转变传统的植树造林工作注重绿化荒山的观念,充分利用各个村落自身的环境优势,大搞村屯四旁植树等村屯绿化工作。其次,转变绿化美化工作是林业局园林部门工作的传统观念,确立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新的建设理念,将村屯绿化工作作为各个乡村的自觉行动。最后,转变林业局园林部门关于村屯绿化工作的传统观念,切实确立全社会、乡村全员参与到村屯绿化工作中来的新理念。在村屯绿化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不但需要号召乡村全体成员参与到村屯绿化工作中来,还可以让有义务植树任务的企事业单位也参与到农村村屯绿化工作中来。

  2.2加强管理,整合资源

  在村屯绿化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还要注意加强各项管理,整合各种资源,形成村屯绿化工作合力。比如做好资金预算管理、各项财政资金整合以及保障绿化用地等。首先,各县建设局要切实做好村屯绿化工作的基础服务以及村屯绿化规划的指导工作,各县林业局要确保各个乡村能够选择和栽植适合当地环境的苗木,并协助各个乡村购买种植所需各种苗木、果树等,最后帮助一些贫困的村落合理修复生态环境。其次,建立长效机制以加强管护村屯绿化建设。[3]在设计村屯绿化方案的过程中,应引导全村群众参与到设计过程中来,充分体现全村群众的主体地位,争取他们的意见,确保村屯绿化建设方案更加科学合理,这也有助于吸引全村群众积极参与到后期绿化建设工作中来。最后,要想做好村屯绿化工作,还需要对农村居民开展各种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提升他们的管理技术和技术知识,使他们能够在村屯绿化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3因地制宜,生态优先

  开展村屯绿化工作,还需要结合各地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为,采用灵活多样的绿化形式和科学合理的绿化布局,使村屯绿化既能反映乡村特色的绿化风貌,又能反映乡村地形特征和时代特点。对原本存在的绿化成果要充分利用好,做到保护与发展并重,建设与改造并举。比如在开展村屯绿化工作的过程中,地方林业局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既要寻求发展,又要保护好乡村原有的绿化成果、古树名木和森林资源。生态优先则是指要将改善村屯环境作为村屯绿化工作的首要目标。在村屯绿化工作中,要以村屯绿化为主,突出乔木树种的比例,做到乔、灌、花、草、藤的科学搭配,针阔混交,常绿与落叶结合,从而建设一个功能齐备、层次丰富、结构合理的村屯绿色生态系统,构建一个优美的村屯绿化景观体系,将村屯绿化工作的生态效益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此外,还可以尽可能多栽种一些生态经济型树种,大力发展庭院林业经济,最终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既美化村屯环境,又能够给乡村居民带来一定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何武江,崔巍.辽宁省村屯绿化现状与发展对策[J].辽宁林业科技,2012(06):46-47+57.

  [2]黄丽花.浅谈广西省柳城县村屯绿化建设[J].农业与技术,2015(06):60+63.

  [3]杨山山,刘林福,宿胜华,等.村屯绿化之我见[J].内蒙古林业,2016(01):28-29.

本文来源:https://www.oubohk.cn/yuwen/60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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