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的情况说明

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的情况说明范文四篇

说明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shuō míng,意思是解释清楚,讲明解;说明原因。也指解释的话;说明的文字;证明。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的情况说明范文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的情况说明篇1

  今年以来,总体看,各级领导干部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上是严肃认真的,但也有个别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不如实报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为严肃党规党纪,警示领导干部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通报情况

  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市委对以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这是市委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体现,也是全面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的体现,希望能够引起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重视,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二、原因剖析

  经过组织批评教育,以上同志在个人检查材料中,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深刻认识。究其思想根源,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某些同志没有深刻认识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没有认识到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中的家事家产,最能反映领导干部是否做到廉洁用权廉洁齐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管党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领导干部是否向组织如……

  201x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开展以来,尤其是今年“两项法规”印发以来,对领导干部如实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提出了严格要求,把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依据。但是,仍有部分领导干部不能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究其根本,主要有主观、客观两方面原因:

  客观原因:一是部分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足,以致部分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认识上仍未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引起高度重视。二是部分单位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不够重视,不认真组织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政策规定,导致部分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的政策要求掌握不够准确全面。三是个别单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在参加组织部门举办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辅导培训班时,不认真学习听课,以致回去后不能全面准确地传达学习培训班会议精神,不能正确地指导培训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主观原因: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认识不足,没有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以致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不认真、不仔细,出现漏填漏报问题。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不认真学习政策规定,不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和填报说明,不按规定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导致少报告、不报告的情形时有发生。三是由于夫妻离异、子女在外地工作生活等原因,造成领导干部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掌握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从而出现漏报和不报告的情形。

  三、意见建议通过对上述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分析,对今后做好全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建议: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是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各级党委、党组及其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督促引导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真正把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之中。二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各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增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自觉接受监督,做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干部。三是认真做好指导培训。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做实做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指导培训工作。在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要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策规定,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指导、培训等工作,确保领导干部如实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是如实填报个人事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究其根源,主要原因还在于领导干部个人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因此,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一定要吃透政策要求,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和填报说明,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对不掌握的事项、信息,要刨根问底,弄清楚、搞明白,坚决避免因政策规定和信息了解掌握不准确,发生少报告、不报告等问题。

  五是严肃处理违规人员。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做到以一儆百,以儆效尤,坚决把对组织不忠诚、家产家事有问题的干部挡在门外,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警示和倒逼领导干部懂规矩、守纪律,干净做官,老实做人。

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的情况说明篇2

  XX党委:

  XX年XX月XX日,我接到党组织信息,反馈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与组织核查掌握的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我第一时间对所填信息进行复核,发现组织掌握的信息为真实数据。我郑重向组织表态,本人填报信息与组织核查掌握信息不一致,属于个人漏报情形,不存在瞒报、谎报行为。经认真反思和检查,诚恳做出深刻检讨。

  一、填报信息有误的情况说明

  本人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以下错误之处:

  错误事项1:少报告配偶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所持股票(代码xxxxxx)xx股。

  原因分析:本人未详细、全面向配偶介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说明,导致配偶误认为仅仅是填一张表而已,未引起其足够的重视,提供信息较为随意。本人仅仅是以口头询问方式向配偶索取其持有股票的信息,未督促配偶进行书面核验,同时也混淆报告日期与询问日期所持股票数。

  错误事项2:少报告本人所持投资型保险(编号xxxxxxxxxxxx)一份,漏报xx万元;

  原因分析:此投资型保险为早年(xx年)子女为我代购,相关纸质合同已经遗失。因投资金额较少,本人一直没有关注过,也没有继续购买过,久而久之便忘记了此事,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漏报的现象。

  错误事项3:少报车位(合同编号xxxxxx)面积xx平方米。

  原因分析:本人填写数据时,因一时疏忽,点错小数点造成的,非主观恶意。

  二、教训及自我检讨

  党组织多次讲授如何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然而,我还是出现漏报和填报错误的情况,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在此向组织进行深刻检讨。

  1.政治意识不强,存在掉以轻心。

  作为领导干部,出现漏报行为反映出本人政治意识还不强,对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思想存在松懈的情况。

  2.掌握政策不牢,存在浅尝辄止。

  虽然组织多次讲授如何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本人自认为就是“填张表”,自己也能看懂填写说明,仅仅是读了读、听了听填写要求,未深入研读每一项具体的填写细节,尤其是拿捏不准的事项填报要求。

  3.深入沟通不足,存在口头信息。

  本人未对照每一项填写事项,全面核对书面信息。有些信息仅仅是口头上与家人沟通了解数据,未核对书面信息。

  4.精准填报不细,存在粗心大意。

  本人填报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后,未再次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涉及到家庭成员共有的资产,未与配偶、子女共同复核信息。

  本人出现漏报情形,影响了组织整体纪律性,有愧组织的教导培训,深感自责。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党性不强、思想觉悟不高,作风不够严实。本人已重新认真细致研读《个人有关事项》填写说明和要点,将所漏报信息及佐证资料一并呈报,请组织审查。

  检讨人:xxx

  日期:x年x月x日

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的情况说明篇3

  中央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具体明确了领导干部须向组织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这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又一新举措。本文通过对《规定》落实现状进行分析,找出《规定》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探讨治理对策。 

   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存在的问题  

   落实好《规定》,真正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落到实处,要着重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全面性问题。《规定》明确了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八个方面的事项,以及收入、房产、投资等六个方面的事项。领导干部报告这十四个方面的实际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引起警觉和重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不致星火酿祸,变成大灾。但从操作层面来讲,如果一个领导干部这十四项都有涉及,而他本人并没有全面报告时,我们的上级组织或管理部门如何来确认这一情况。在应当报告范围内的领导干部有这么多,应当报告的事项也有这么多,如果一个一个、一项一项来核实,这个工作量是巨大的,也是不容易到位的。  

   (二)真实性问题。《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不如实报告的、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现实问题是,如果领导干部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怎么办?或者说怎么确认,怎么查实?谁来确认,谁来查实?打个比方,某领导干部当年有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获取了劳务所得的事实,他人不太了解,组织上也不太清楚,而本人不报告,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遇到这种状况,《规定》的执行必然大打折扣。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报告”就可能流于形式,就会失去应有的作用,达不到预期目的。  

   (三)合法性问题。对领导干部报告财产等个人事项,现在社会上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认为这样做于理应当,于法不合,认为财产、婚姻等事项属于个人隐私,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而不应报告公布;一种认为领导干部一旦当他成为执掌公权的领导干部后,这些事项就不再属于应当保护的隐私,应该报告公布。《规定》的出台,可以说是在后一种观点基础上的产物。我们可以相信领导干部的忠诚,相信他们会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事项。但一些领导干部如果以权谋私,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了非正当收入,而报告时又如实反映出来了,这种情况下,谁来认定、怎么来认定这些领导干部财产的合法性?如果不合法,又怎么处理?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足。个别领导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贯彻执行《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没有从根本上对自己进行深刻剖析,总认为个人的事情无需向组织说明和报告,这些纯属“家务事”,由于这些错误认识和模糊观念的存在,导致部分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自觉性不强,不能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有的甚至根本不报,严重影响了此项制度的落实。  

   (二)存在侥幸心理。领导干部大部分都掌握单位的人权、财务、物权,处在重要的岗位上,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思想上麻痹大意、敷衍了事、瞒报、漏报,总想把自己置于组织监督之外,我行我素。  

   (三)监督力度不大。由于同级之间存在工作关系、个人关系等原因影响,导致监督缺乏力度,方式方法简单,监督事项淡化,加上职责权限不明晰,报送渠道单一等因素,影响了制度的执行。  

   三、对策及建议  

   (一)提升认识。 

   1、认识到《规定》是官员廉洁奉公的“透视镜”。规定共将官员的8类个人情况作为明确上报内容,范围、内容扩大基本做到了“应报尽报”,能够把领导干部的基本情况“晒”出来。广大领导干部要认识到,经过一“晒”,能让官员时刻保持持奉公执守、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有利于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根据上报情况,全面综合地分析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一旦发现不良苗头和有关问题,可以提前介入,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方式,让领导干部悬崖勒马,回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上;有利于揭开领导干部“神秘面纱”,让人民群众了解官员的个人和家庭情况提高人民群众对于领导干部的信任度和认可度,维护干部形象、党的形象,拉近党群干群关系。 

   2、认识到《规定》是官员廉洁奉公的“阳光雨”。当下个别领导干部贪污腐化,“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影响了领导干部的整体形象。领导干部按规定定期如实上报个人有关事项,就像计算机每日要进行开机查毒杀毒。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可以根据该名干部的情况变化,分析领导干部滑坡变质的可能性。一出现不良隐患苗头,立马提前介入,让领导干部悬崖勒马,回归正途。这是善待干部、保护干部的有效措施。  

   3、认识到《规定》是官员廉洁奉公的“晴雨表”。定期报告一下个人事项,随时对照检查一下自身行为,把自己臵身阳光之中,消毒杀菌、日省吾身、常有“如履薄冰”之感、常怀“反省自我”之心,未尝不是善待自己、保护自己的有效措施。近年一些“落马”高官走上贪污腐败的不归路抱怨组织没有及时提醒预防。中央以制度形式要求领导干部将其个人有关事项拿出来在阳光下晒一晒就是让干部管理重在平时、重在及时预防。 

   (二)严格申报。  

   1、如实申报。一是落实申报内容为领导干部选拔重要依据。一方面,规定在干部选拔中可以查阅申报内容,增加申报的权重。同时,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可以查阅申报内容,将申报内容纳入成为办案过程中的重要证据,增强对腐败官员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从严不如实申报最严重可免职。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视为属于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特别是隐瞒不报的,视为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2、措施“配套”。要研究制定一个“保护规定”,本着教育为先、救人为主的原则,给领导干部特别是那些“有事”的领导干部一个“坦白从宽”的机会。同时,要制定严密的保密制度,不能借领导干部所报告的事项“生事”或“穿小鞋”,让领导干部们认识到,个人事项报告旨在提醒大家“别乱来”,不是搞“大鸣大放”,用“组织保护”把他们从“自我保护”中拉出来,让他们认识到不报告不如报告、迟报告不如早报告、隐晦报不如和盘报,帮他们走出因“那些事”造成的心理阴暗面。  

   (三)加强监督。  

   主要突出“两抓”。一是要抓好党内监督。第一提高党内监督意识,重在落实“三要”,即:要有监督动力,要有监督权力,要有监督能力。第二是完善监督体系,重在落实“四制”,即: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加强党的组织监督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完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第三是发扬民主监督,重在落实“三督”,即:党组织的监督,党组织生活会的监督,党委会内部的监督。二是要抓好党外监督。第一要有群众监督制度,第二要发挥民主党派监督,第三要利用网络监督。

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的情况说明篇4

  我叫葛磊,生于1972年3月。1993年7月毕业于濮阳教育学院,1994年7月在聊城师范学院进修本科,1997年7月毕业。1993年7月毕业后,在阳谷二中工作,1994年7月调入阳谷三中,在阳谷三中工作一直到现在。

  我毕业后一直担任高中语文教师,弹指间,在三尺讲台我已耕耘了近十四个春秋。十多年的教学生涯,磨练了我,锻造了我,使我在付出心血、流下汗水的同时,也收获了众多的成绩和荣誉。

  1995年,在“大地杯”中学生作文竞赛中我获得指导一等奖,1997年参与编写了《精读文选与考点设计》一书,并于1999年主编了《中考作文构思》。2001年,我先后荣获县级教学能手称号、高考语文学科二等奖、“光岳杯”作文竞赛指导一等奖,并发表了《浅谈中学生的阅读》一文。2003年9月举行了《花未眠》县级公开课。2005年,荣获高考成绩二等奖,并在知名极高的《语文报》上先后发表了《一缕香魂悠悠去》和《推介》两篇文章,还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语文教学与研究》上发表了《阅读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一文。2006年,获得了县“三八”红旗手和阳谷县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并在“信合杯”庆千年全县巾帼建功演讲比赛中获优秀奖。

  我现在教高二语文,并担任了班主任工作,教书育人,任重道远。我会全力以赴、毫不懈怠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使自己在工作中再创佳绩!

本文来源:https://www.oubohk.cn/gaokao/603375/

现将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情况说明如下 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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